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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我区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厅2006年在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整体推进的同时,着力做好以下十大重点亮点工作: 一、大力实施城乡特困家庭培训就业援助工程。通过定援助对象、定培训机构、定就业方向,计划用5年时间,为全区所有符合相关条件的城乡特困家庭每户安排一名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成员,进行平均6个月(最长1年)的定向技能培训,结业后实行订单或定向就业,使特困家庭能够实现户均一人稳定就业。今年将选择5000名城乡特困家庭的初、高中毕业生实施培训就业援助。
二、积极稳妥解决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历史遗留问题。在进一步巩固去年我区下岗职工并轨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年内要解决全区1.2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历史遗留的 债权债务清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办 [2006]15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出我区的贯彻落实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7月份由自治区劳动保障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深入我区优势特色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进行人才需求与培养情况调研,为研究制定我区技能人才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十一五”人才规划奠定基础。9月份召开全区技能人才工作会议。今年对城镇2.9万人进行技能培训,并培养选拔技能人才630名,其中:500名高级工、100名技师、30名高级技师。
四、全面提速劳务经济产业化进程。各地要将做大做强劳务产业作为统筹城乡就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力推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务输出政策和目标考核体系、组织体系、市场中介和基地网络体系,大力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着力打造具有宁夏特色的劳务品牌。全年输出农村劳动力75万人,劳务总收入30亿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万人,其中2.5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五、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05〕38号、宁党发[2006]10号、宁政发〔2006〕81号文件精神,在继续巩固2005年扩面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重点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全年确保完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保人数新增1.8万人的目标任务。
六、认真研究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着力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规范体制等方面下功夫,力促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有机结合、相互联动,并本着因地制宜、先点后面、及时总结、全面推开的工作思路积极组织实施,确保被征地农民失地不失业,生活有保障。
七、积极稳妥解决好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目前,全区共有3.6万名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尚未参加医疗保险,自治区决定在今年年内解决好他们参加医疗保险问题。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既可以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又可以带动5万名左右在岗职工参加医疗保险,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使国发[1998]44号和宁政发〔1999〕90号文件规定的覆盖人群基本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八、全面开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6]5号文件。目前,在我区从业的农民工约有33万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有2.3万人,约占农民工总数的7%。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具体贯彻意见和配套政策措施。要深入开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以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着力解决农民工集中的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参保问题,年内要将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农民工大部分纳入工伤保险。积极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切实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各地要认真研究将农民工医疗保险纳入城镇医疗保险体系问题,要在完善现行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农民工流动快、用工期短、用工尚不规范、工资水平低等特点,按照“低门槛、保大病、保当期、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工大病住院保险统筹,力争用1?2年的时间,使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维护。
九、大力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合同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着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从2006年至2008年,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中:2006年力争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60%以上。
十、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要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大力实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方案》,对百项重点建筑工程项目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实施全程监控,全面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认真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同时,要加大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查工作力度,分季度、分阶段、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今年的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要达到95%以上。 |